2005年7月26日星期二

戀愛的毛衣


偶然想起前天(24日)和阿芝說的一番話。
愛情就像一個波(Wave),有陣子高,有陣子低,是隨時間而改變的。
就算你今天愛他,都並不代表明天依然愛他。
感覺這回事,不可以用一些理性的事實去證實的。
這就是感性。

是不是說他曾為你做過某些事,你就一定要以愛他做回應呢?
既然他已經做了這些事,不愛他,是否有點不義呢?
請別這樣子去想,在戀愛的初始階段,所憑的,通常只有一鼓感覺。
你和他在一起,覺得很幸福,很有安全感,亦可以做到自己最想做的事,過到最舒服既生活,那麼,這種感覺,就是愛。
當然,這個定義十分狹窄,愛並不只於接受,亦包含著付出。
然而,感覺這回事,是很虛無縹緲的。
所以,少男少女才和整天問:自己是否愛他呢?
我認為,一段感情主要分作兩種形式。
第一種就是「感性」:在你感覺到「幸福」最濃烈的時候,那你就是處於一個感性的模式。
我剛剛說過,感覺是十分抽象的,也可能隨時改變。
所以,只建基於感性的戀愛,是很短暫的。
如果要維繫一段感情,必須要容入「理性」的原素:趁著相處的時間增加,多多發掘對方的優點和缺點。
你要學習的,就是去欣賞他的優點,還有容忍他的缺點。
只有這樣子,一段剛燃起戀火的感情才可以得到延續,才可以更堅固。
當然,如果他有很好的條件,就算他落力為你好,但是你沒有愛的感覺,那麼,這也是徒然的。
再者,沒有愛的感覺,活在再好的環境下也是徒然的。
所以,繼上年的「不要計較得失,從過程中學習」論後,我今年推出的理論是:「愛情二元論。」

一段戀愛得以維繫,是在於感性和理性的交融。
多年前,阿Wing問我:「你為什麼喜歡她?」我答:「因為她這樣那樣好……」
她斬釘截鐵的答:「你不是真的愛她的!」我不解:「為什麼?」
她說:「因為你說得出你喜歡她什麼!愛一個人是一種感覺,不應該說得出來的!」
沒多久,Karen問我同一個問題:「你為什麼喜歡她?」這次我學乖了,我答:「因為我覺得我喜歡她,沒有什麼原因。」
她也同樣地斬釘截鐵:「你不是真的愛她的!」我大叫:「又為什麼?」
她說:「因為你說不出你喜歡她什麼!你這樣子的愛只是曇花一現,並不長久!」
我不可以說她們錯,也不可以說她們對;她們只是部分正確,各自表述了她們自己認為較重要的一點。
其實,感性和理性同樣重要。

Polly有天問我一個問題:「如果你向一位女孩表白,她反問你為什麼喜歡她時,你會怎樣說?」
我知道她有弦外之音,就搖搖頭,讓她說下去。
「如果你只答『就是因為我愛你』這些裝酷的原因時,對方會覺得你只是在編個動聽的原因去哄她,很假的;
如果你只是答出她的優點,她又會覺得你很現實,害怕有朝一日當自己失去這些優點時會被拋棄。」
我問:「那麼要怎樣答?」
她說:「不要只答前者或後者,要兩個都說出來。」
既然阿芝才剛剛認識這位男孩子,大約是處於第一種形式吧。
好待你慢慢了解這男孩,學會欣賞他的優點和容忍他的缺點之後,你就進入了第二種形式了。
就像織毛衣一樣,要橫向的和縱向的線交纏著,才可以織起一件溫暖無比的毛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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